因未能按期披露财报,*ST恒立(000622)目前正在面临退市风险以及证监会的立案调查。5月8日,上市公司将审计机构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简称“旭泰所”)告上法庭,称侵权行为直接导致原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目前,*ST恒立已就此案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旭泰所方面则表示暂不知悉此事。
“旭泰所在审计过程中漠视原告合法权益,刻意制造障碍,未按约定时间、流程及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经过原告多次催促,旭泰所才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三点后出具错误百出的盖章版审计报告,导致公司无法完成内部审议程序,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ST恒立方面在介绍案由时表示。
今年1月16日,*ST恒立聘请旭泰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双方签署了三份《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旭泰所对*ST恒立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但是在法定期限内,*ST恒立并未披露定期报告,*ST恒立此前曾表示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
回顾合作过程,*ST恒立方面自陈,公司全力协助被告开展工作,且已支付合同全部费用。但旭泰所主观存在侵权故意,且存在审计时间安排不合理、人员未勤勉尽责、工作安排失当、人员配备不专业、获取审计证据不扎实且沟通不及时等问题,其中5位现场审计人员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侵权行为直接导致*ST恒立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据此,*ST恒立请求判令旭泰所赔偿上市公司经济损失共计3827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要求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旭明、尹擎,风险管理审核经理凌辉,现场负责人王平平对前述赔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ST恒立进一步强调,3827万元是4月30日当日上市公司市值损失,该赔偿金额中目前不包括可能导致恒立实业后续退市造成的损失等,待退市事实发生后才可确定此部分损失。因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此事,记者向旭泰所方面问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不知悉此事,暂无回应提供。
企查查数据显示,旭泰所成立于2012年,出资额700万元,在长沙、南宁、宜春市等地设有分支机构11个。旭泰所公开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基本信息显示,当期旭泰所执业人员中包括注册会计师29人,实现收入总额2187.74万元。公司当年股票发行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服务的企业数量均为0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服务企业5家。
中注协近期曾发声,向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日承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认为相关事项可能会对年报审计产生较大影响,存在较高的审计风险。中注协提示,已承接相关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慎发表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