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收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责令改正会计核算等问题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余胜良 2025-07-0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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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600423)7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陆胜云、黄吉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等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陆胜云和黄吉忠作为相关责任人将被监管谈话。

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柳化股份对部分应按照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采取总额法核算,导致上述年度相关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2024年年报对上述贸易业务核算进行了规范。

此外,2022年至2024年2月,柳化股份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

对此,监管部门表示,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监管部门认为,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柳化股份对部分应按照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采取总额法核算,导致上述年度相关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陆胜云作为董事长、总经理,黄吉忠作为财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7月10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监管部门接受监管谈话。

柳化股份7月4日收到股东建行广西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建信金租出具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建行广西分行于6月30日至7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6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降低至5%以下。

责任编辑: 赵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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