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晚间,城地香江(603887)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谢晓东、赵钱波、杨哲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城地香江存在多项财报数据披露不准确事项。
其中,2023年该公司在进行子公司内部交易抵销时,存在抵销分录编制错误、未正确计算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金额、内部交易抵销不完整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该公司承租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重装备产业区的B05-02地块,将其确认为使用权资产。该使用权资产在装修期间的摊销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但公司计入了“在建工程”科目;同时,该使用权资产在非装修期间的摊销应费用化处理,但公司仍进行了资本化处理。上述错误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此外,城地香江部分项目存在收入确认跨期问题。其中,公司中国移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数据中心二期工程大机电二期工程机电施工项目于2023年第四季度完工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公司于2024年第四季度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基地5号楼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期一阶段于2023年第三季度完工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销售4台柴油发电机组,2023年第二季度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向青岛攸能创有限公司销售1060台智能备电储电系统,2023年第四季度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才确认收入,且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审慎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该公司新办公楼弱电信息系统建设及机房搬迁工程项目于2023年第三季度完工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5年6月30日,城地香江已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更正。
城地香江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