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晚,*ST聆达(300125)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公司同时披露公告称,董事柏疆红被限制消费。
关注函显示,2024年,大连证监局对*ST聆达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多项问题,包括对金寨嘉悦一期项目计提减值不充分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据披露,2024年4月15日重庆恒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ST聆达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出具了评估报告,计提减值2.18亿元,减值主要针对一期的P类型设备,未对通用设备均计提减值,且评估报告中经济性贬值数据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大连证监局还发现,在内控制度执行上*ST聆达出现用印审批不完整、薪酬发放不合规、内幕信息登记不完整等问题。
大连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财务工作基础不够严谨、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并要求*ST聆达对上述事项进行整改。
针对公司董事被限制消费一事,公告显示,该名董事被限制消费系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中衡卓创(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约人民币721万元)经法院判决后,因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所致。
*ST聆达表示,柏疆红被限制消费事项,系因其个人投资的其他独立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所引发,该事项与柏疆红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无关,也未涉及公司任何业务及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ST聆达持续受监管关注。
9月1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聆达(300125)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和时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被给予警告,并合计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ST聆达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ST聆达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先后两次将其在华明村镇银行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天津首宇等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涉及金额6000万元。此外,*ST聆达时任董事长王明圣、时任副董事长林志煌借款5000万元,金寨嘉悦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金寨嘉悦与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融资1600万元。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出具连带保证担保函。
*ST聆达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ST聆达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大连证监局决定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明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林志煌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