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复华多年年报虚假 公司及董事长合计被罚45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池北源 2025-12-2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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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复华(600624)今日晚间公告,公司及董事长宋正于12月2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董事长宋正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

公告显示,ST复华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三个年度的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和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在达到交房条件后,公司未审慎核算该项目施工成本,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规定。经查明,2019年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2020年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2023年,ST复华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导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造成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于董事长宋正,监管部门认为,其自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代理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已知晓相关住宅项目存在减值迹象,但未保持对存货减值测试准确性的审慎关注,仍在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是该年度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因此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ST复华称已针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整改。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5年4月30日两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2年,公司完成复华文苑项目工程审价后,对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导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盈转亏;2025年,根据财政部检查组相关处罚告知书,公司对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2782.13万元,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由盈转亏。相关审计机构也已出具更正后的审计报告或新的审计报告。

ST复华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 孙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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