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康美药业公告两起追偿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曾经轰动市场的百亿财务造假案迎来重要司法节点。根据广州中院判决,原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承担13.96亿元主要赔偿责任;原高管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本案可追溯至2021年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彼时康美药业因系统性财务造假,被判向5.2万名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实控人、相关董监高及正中珠江一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先行支付全部投资者赔款后,依法向造假链条上的责任主体提起诉讼。其中针对正中珠江的追偿案件,因案情复杂且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基层法院报请广州中院提级审理。
过往司法实践主要集中于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外部连带责任划分已有成熟判例,但连带责任人内部如何分摊巨额赔偿、垫资上市公司能否向造假主导方追偿,长期缺乏清晰司法参照。本次一审判决直击行业痛点,以过错匹配责任为标尺,重构资本市场责任分摊格局。
本次法院审判结果清晰呈现了造假链条各方过错层级,严格落实“追首恶”导向。马兴田夫妇作为财务造假策划与主导者,主观恶意突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高管邱锡伟参与实施造假,划定限额补充责任;正中珠江因审计失职承担对应有限兜底义务。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本市场中介而言,本次判决释放持续从严追责的明确信号。康美最初向正中珠江索赔3.41亿元,法院结合其执业过错轻重酌定1.41亿元补充责任,既不纵容审计失职,也避免简单一刀切式全额赔付。审计机构应清晰认识到,其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应严谨落实全流程审计核查工作,一旦失职,巨额赔付追责便无可规避。
尽管如此,追偿执行结果仍有变数。当前两份判决尚处于一审阶段,各方当事人均享有法定上诉权。即便判决最终生效,实际回款规模、执行周期取决于被执行人可处置资产。
“严”字当头,此案为市场各方敲响警钟:实控人不得肆意掏空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数据;董监高必须恪守勤勉忠实义务;中介机构应守住核查风控底线;上市公司需完善内部治理,从源头防范舞弊滋生。司法与监管正在持续协同发力,以清晰权责划分压缩财务造假生存空间,稳步修复市场信用,真正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筑牢法治屏障。